|
绿地带-废弃电池公益回收活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随着中国经济国际化程度的加深,中国加入WTO进程的加快,国人的环境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全社会对电池污染环境、要求回收、处理废弃电池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实现废弃电池回收、处理再利用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废弃电池造成环境污染已经人所共知,然而目前在废弃电池回收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已经不只是民众环保意识缺失那样简单,市场利益偏向、回收技术障碍以及法律缺位使得数千万吨的废弃电池堆放于垃圾场,或是随生活垃圾填埋到地下,不仅留下无穷的后患,也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
而"地球只有一个",保护环境,爱护地球,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片蓝天和碧水,是全世界人民所向往并为之奋斗的共同目标.
故此,甲乙双方签订绿地带-废弃电池公益回收活动协议:
第一条:甲方职责
回收废弃电池活动地点为:
甲方提供给乙方安装(安放) 废弃电池回收箱位置为: 在双方协商的前提下甲方可适当配合乙方,做进一步的废弃电池危害的公益宣传活动。
第二条:乙方职责
负责废弃电池回收箱的安装,维护,保洁,以及废旧电池的回收工作。
负责提供不定期废弃电池危害的公益宣传活动 。
第三条:废弃电池的处理
1.乙方拥有对回收箱回收处理的废弃电池的处理权。
2.甲方拥有对回收箱回收处理的废弃电池处理的知情权,在乙方收到甲方场所所收集到的废弃电池后,应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并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回收废弃电池的处理、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当如实答复。
4.乙方必须在国家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活动范围内合理处理回收废弃电池。
5.乙方有向公众公开废弃电池处理状况以及财务开支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甲方相应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
本协议经协议双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并根据中华环保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江苏环保联合会备案壹份,地方环保局备案壹份。
以下部分空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